“執行難”,一直是法院工作的“老大難”問題。昨日,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號召全市法院向“執行難”宣戰,力爭用兩年啃下這塊“硬骨頭”。同時,為期兩個月的強制騰房專項活動也拉開序幕。
所謂“執行難”,指的是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不能得到及時全部執行的情況。官司打贏了,判決卻得不到執行,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損害了司法的權威。
那么,“執行難”,究竟難在哪里?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朱歆宇分析,“執行難”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二是部分執行案件財產處置變現難度大;三是當事人濫用法律救濟途徑,拖延執行。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接下來,全市法院將重拳出擊,力爭用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
“我們將重點攻堅、重點突破,組織全市兩級法院開展一系列破解執行難問題的專項行動,破解典型難題。”朱歆宇介紹。
作為一號行動,強制騰房專項活動已于昨日啟動。屆時,全市法院將綜合運用現場曝光、失信限高、罰款拘留、移送刑事打擊等手段,形成高壓態勢,加大對拒不騰房行為的打擊力度。
除此之外,為破解“執行難”問題,全市法院還將采取四項措施:加強失信懲戒,打擊規避執行行為;加大監督力度,提升執行工作規范化;運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執行工作提質升級;深化執行聯動,用一體化思維助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