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企業家的標志
德魯克對創新與企業家精神的研究始于20世紀50年代中期。經過30余年的研究和實踐,他于1985年出版了這部《創新與企業家精神》。在該書中,德魯克回到了薩伊對企業家的定義,同時又發展了熊彼特的理論。他用了整整-章的篇幅來定義企業家和企業家精神。
在德魯克看來,“企業家” (或“企業家精神")就是: (1)大幅度提高資源的產出; (2) 創造出新穎而與眾不同的東西,改變價值; (3) 開創了新市場和新顧客群: (4) 視變化為常態,他們總是尋找變化,對它做出反應,并將它視為機遇而加以利用。綜上所述,在德魯克眼中,“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的本質就是有目的、有組織的系統創新。
而創新就是改變資源的產出;就是通過改變產品和服務,為客戶提供價值和滿意度。所以,僅僅創辦企業是不夠的。一個人開了一家餐館,雖然他冒了一點風險, 也不能算是企業家,因為他既沒有創造出一種新的滿足,也沒有創造出新的消費訴求。但同樣在餐飲業,麥當勞的創始人雷:克羅克卻是杰出的企業家,因為他讓漢堡包這一在西方很普遍的產品通過連鎖的方式進行標準化生產,大大提高了資源的產出,增加了新的消費需求,影響了人們的生活。
德魯克同時也告訴我們"企業家" (或企業家精神)與什么無關: (1) 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與企業的規模和性質無關。 無論是大企業還是小企業,無論是私人企業還是公共部門(包括政府部門),無論是高科技企業還是非科技企業都可以有企業家,也可以具備企業家精神。
(2) 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與所有權無關。無論是企業所有者,還是職業經理人,還是一個普通職員,都可以成為企業家,并具備企業家精神。
(3) 企業家與人格特性無關,他們不是"專注于冒險",而是"專注于機遇"。在書中,德魯克用他慣用的辛辣諷刺口吻說道: "企業家精神之所以具有"風險,主要是因為在所謂的企業家中,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他們在做些什么。
大多數人缺乏方法論,違背了基本且眾所周知的法則。”德魯克在《創新與企業家精神》一書中, 之所以用整整一章的篇幅來全面定義““企業家”一詞的內涵和外延,并選擇這一時機發表這本創新實踐的經典之作,是有其深刻的經濟和社會背景原因的。按照德魯克的推算,1965 ~ 1985年間,美國經濟創造了近4000萬個就業機會,而同期的歐洲卻失去了許多就業機會。即使是日本,它創造的就業機會也僅為美國的一半。
在全球經濟都在遭遇"康德拉杰耶夫經濟停滯現象的痛苦時,為什么唯獨美國就可以幸免?答案并非是高科技,唯一-可以解釋的原因就是:企業家管理。企業家管理可以使我們的經濟走出滯脹所帶來的困境,從而使我們的社會走出經濟危機,以及由它帶來的各種社會危機。
而在我們這個社會中,弓|進企業家精神的一個首要前提就是必須努力發展企業家精神和創新的理論和實踐。為了有效指導企業的創新實踐,德魯克將他30多年關于創新和企業家精神的系統思考和不斷實踐的心得濃縮成《創新與企業家精神》-書。
文章摘抄于:《創新與企業家精神》 作者:[美]彼得德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