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嚴瑾漪)經濟發達的義烏房價也相對較高,那低收入困難家庭如何解決住房問題呢?記者昨天從義烏有關部門獲悉,該市計劃推出464套共4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這也將是義烏首次推出經濟適用住房。
財產超過30萬元不能買
據了解,義烏建設局已出臺經適房實施細則,對經適房的申請對象、審核條件等作了細化。按規定,購買經適房的家庭財產總額不得超30萬元,以租售方式取得經適房的家庭財產不得超過20萬元。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摸底后,確定了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規模。“首推經濟適用住房,目的是惠及市內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義烏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說。
門檻條件較嚴格
義烏此次推出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優惠條件,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按剛出臺的《義烏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申請對象需符合兩個條件:至少有1人具有義烏市非農戶口5年以上并常住義烏的家庭;年滿35周歲以上,具有義烏市非農戶口5年以上并常住義烏的單身人員。要求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年義烏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汽車、房產、攤位、證券、存款及外借資產等家庭財產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住房條件要求,現住房建筑面積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低于54平方米。此外,該細則規定,購房5年期滿的,購房人可以轉讓,但應按照轉移登記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確認價與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時差價的50%,向義烏市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收益。同等條件下,義烏市住房辦可以優先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