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綜合穩定性試驗箱符合標準  : 
本試驗箱按照2005版藥典物品穩定性試驗指導原則和GB10586-2006執行。可滿足ICH2003Q1A(2)指導原則/GMP  2005版中國藥典穩定性試驗條件:
1、高濕試驗:25℃±2.0℃  90%R.H±5%R.H或25℃±1.0℃  75%R.H±5%R.H/10天
2、加速試驗:40℃±2.0℃75%R.H±5%R.H或30℃±1.0℃  65%R.H±5%R.H/180天
3、長期試驗:25℃±2.0℃65%R.H±5%R.H/365天
藥品綜合穩定性試驗箱產品用途:
藥品穩定試驗箱適用于制藥企業和藥物科研單位對藥品及新藥的穩定性試驗和檢定。設備以科學的方法模擬一個對藥品失效期評測所需要的長時間穩定的工作溫度,濕度環境是制藥企業通過GMP認證的必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