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
一 專利的種類,保護期限及審查方式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 發明是指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申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2: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3: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二 申請專利的手續
1:提供申請專利所需材料:
2: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須提供技術交底材料(結構項目須包括附圖),內容包括:申請項目名稱,現有技術分析,發明創造內容及特點、技術效果等:
3: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可提供產品實物一件,也可提供產品產面視圖及立體圖一份或六面及立體照片照片三份。
4:交納代理費和申請費
三 專利申請審批程序
專利申請文件遞交到專利局后,專利申請受理機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給出申請號、確定申請日、發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約兩個星期左右下發。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即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并予以登記和公告。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受理到發證約8個月左右,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于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