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非隔離設施主要采用兩種形式:綠化分隔帶和隔離護欄。
3.同一道路上應設置統一樣式的機非隔離設施。
4.道路斷面中,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位于同一平面,且非機動車車道寬度在1.5m以上可設置機非隔離設施。
5.在道路斷面中,非機動車與行人于同一平面時,機非隔離設施可參照人行道隔離設施進行設置。
三、人行道隔離設施
1.人行道隔離設施是設置在人行道外邊緣,起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有秩序地活動,并有防止行人任意步入和橫穿車行道的作用。
2.人行道隔離設施的形式主要是綠化分隔帶和人行道護欄。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寬度大于2.5m時,優先選取的形式依次為綠化分隔帶、人行道護欄,當人行道寬度不大于2.5m時,人行道隔離設施應選擇設置人行道護欄。
3.人行道隔離設施類型采用綠化分隔帶時,可參照市政設計相關規定進行設計施工。
4.同一路段應設置統一樣式的人行道隔離設施。
5.符合下列道路交通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道路可設置人行道隔離設施:
(1)城市道路有商業路段、路口的地方。
(2)城市道路安裝信號燈的路口。
(3)車站、碼頭、地鐵、天橋和大型公共場所的出入口及周圍相連的道路上。
(4)停車場(庫)和大、中型單位與道路相連的出入口局部路段。6.人行道隔離設施開口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