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的途徑目前來件有兩種:
一種是在當地工商局說明變更需求,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相關資料,然后由當地工商局逐層上報,例如由縣/區工商局遞交至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遞交至省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國家工商總局。
此方式不僅耗時耗力,且時間具有不確定性。
另一種方式是由代理人代為提交。需要提供在公司注冊地當地工商局出具一份格式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由當地工商局出具),然后將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原件,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指定代理及共同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上報給國家工商總局,5個工作日左右即可拿到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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