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五)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六)外商投資企業;
(七)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
總局核名~~~~~~~~~~~~~~~~~~~不成功退費~~~~~~~~~~~~簽合同~~~~~~~~~~~~
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總局核名~~~~~~~~~~~~~~~~~~~不成功退費~~~~~~~~~~~~簽合同~~~~~~~~~~~~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六、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七、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總局核名~~~~~~~~~~~~~~~~~~~不成功退費~~~~~~~~~~~~簽合同~~~~~~~~~~~~
國家工商總局名稱核:朱女士18500994848 QQ:1774274726
核準名稱急加、預后調整信息、含國際名稱核準、含(中國)名稱核準、 
疑難名稱核準、解決鎖定核名、中字頭、國際頭、重名等問題名稱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