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物質鍋爐布袋除塵器選用的排放標準是《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該標準規定顆粒物粉塵(其它)排放其周界外濃度最高允許排放為30mg/m3;噪聲符合《機械設備噪聲標準》及《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粉塵的捕集率必須達到95%以上。
浙江生物質鍋爐布袋除塵器的處理工藝設計說明:
該套除塵工藝可分為二套來分別處理,分為3T和6T分別進行處理。
(1)、3T鍋爐產生的煙塵先進入旋風除塵器,進行一級處理,經處理后的煙塵再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二級處理。最后通過風機由煙囪排入大氣。期間必須6T鍋爐除塵系統處于關閉狀態。
(2)、6T鍋爐產生的煙塵先進入旋風除塵器,進行一級處理,經處理后的煙塵再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二級處理。最后通過風機由煙囪排入大氣。期間必須3T鍋爐除塵系統處于關閉狀態。
(3)因鍋爐出口煙氣波動較大,設計在每臺除塵進風口前端安裝一個電動混風閥,以避免除塵器內部由于溫度過高導致燒毀布袋的情況。
浙江生物質鍋爐布袋除塵器的設計原則:
1、除塵設備設計及選型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實用”的原則;
2、選用的除塵器設計合理、實用、可靠、先進,具有運行平穩、低阻、低能耗、清灰效果好、占地面積小等特點;
3、設計要做到投資省,運行費用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