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內的活性炭試驗方法,最一般性的方法是工業規格中所規定的方法。它作為活性炭商品交易中的標準方法而使用著,具有重要的地位。此外,還有根據椰殼活性炭的用途而規定的一些試驗方法。如日本水道協會規格中所規定的評價凈水用活性炭的方法;以及規定了作為釀造用活性炭的評價方法的釀造用活性炭試驗方法等。另外,作為與工業規格JIS同樣廣泛應用著的基準方法,還有在評價使用于食品中時的安全基準的食品添加物公定書中所規定的方法。
這些國內的各種實驗方法,在最近的修訂中力圖與美國材料試驗標準ASTM等標準的國際法整合,或者盡可能地與其他國內法整合。但是另一方面,隨著分析技術的提高及分析儀器性能的改善,能夠評價使用用途所要求的相應性質的方法及提高測定精度的方法也已經開始研究,可以考慮根據應用的需要來選擇量適用的活性炭這一工作了。從而,在使用試驗方法時,可以說有必要預先理解其意義和范圍。
現在,不僅僅利用活性炭本來的吸附現象進行操作,而且還研究開發出許多機能高的活性炭,這些新型的活性炭在選擇分離、催化、通過表面進行反應、改進孔隙結構以及外形等方面。賦予從來的活性炭中所未見刊過的一些性能,其用途涉及到非常廣泛的領域。對于這些特殊用途,仍然用一般性的實驗方法進行評價,有時會無法進行質量管理。這種場合,希望按照使用的用途進行評價試驗。然而,即使是生產活性炭的企業,要對應于一個一個不同的用途進行試驗的話,在人力方面,時間方面以及經濟方面都受到限制,現狀是無法將試驗工作進行到如此詳細。因而,選擇上述標準性試驗方法中的一些方法,找出其與實際中所要求的活性炭性能之間的相關性,用于選擇及對比適于使用的活性炭的做法,可以說是行之有效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