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民企、國企、外企之分,但是在經營了一段時間之后,如果國企要轉型成為民營企業,那么之前國企進行的商標注冊時,提交的商標也需要進行更改嗎?這些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比較常見的一些問題,那么遇到這樣的問題的企業該如何處理商標相關問題呢?筆者就有關此類問題咨詢了環澤律師,一下是他們給出的答案。
其實要看商標要辦理轉讓手續到更改之后的企業名下,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大致有三種情況,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下面的情況,看有沒有一條是適合自己的。
第一,如果企業在改制的時候,企業的名稱也發生了改變,這個時候如果企業還想沿用以前的商標,這個時候就應該到商標局去以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對企業的商標進行一個變更手續,辦理了這樣的手續之后,商標以前的法律權限就被保留了下來,企業可以繼續沿用之前的商標。
第二,如果改制后的企業與其他的企業合作共同經意合并后的企業,如果這個時候合并的企業還是沿用以前的名稱,這個時候進行商標更改就顯得多此一舉,但是合并后的企業選擇使用新的名稱的情況下,還想使用之前的商標,那么這個時候就需要到商標局去便利商標變更手續。
第三,如果企業經營不善被其他的企業兼并,同時連代表企業無形資產的商標也被其他企業收購,那么這個時候應該到商標局去辦理商標轉讓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