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以W1001、QU25、W200A起重機等為代表;加裝輔助門架形成的“代用強夯機”(圖5)。但所有這些“代用強夯機”都存在著起重能力小(150~500 kN)、自重大(W200A進行3 000 kN·m強夯時的作業自重達760 kN;包括夯錘的工作重量達94 kN)、接地比壓高(W200A自重下接地比壓0.123 MPa)、工作級別低、穩定性差的缺陷;而且,這些機型大部分都產生于70~80年代,設計思想落后、傳動與控制簡單(全部屬機械傳動、液壓或氣動控制或機械控制)、傳動效率低、可靠性差;外形尺寸龐大,給遠距離運輸帶來不便的同時也增加了運輸成本[8]。更大的隱患來自作業安全,國內大多數“代用強夯機”機齡普遍在10~20年,最長的超過30年。還有,生產上述機型的撫順挖掘機廠、長江起重機廠、杭州重型機械廠都已不生產和基本不生產這些產品,所以,沒有技術支持和技術改進的設備,淘汰是必然的。從施工實踐來看,由于這些機型在設計中末考慮強夯機的使用特性,工作級別又偏低,所以結構件和零部件的損壞十分頻繁,強夯作業的機械可靠性根本無法保證,強夯作業中的維修時間大大增加,使施工成本增加;生產效率降低。     進入90年代,國內也曾嘗試過用撫順挖掘機廠的QUY50全液壓履帶起重機和日本神鋼的P&&H5170型1500 kN履帶起重機進行強夯施工,均因不太適合強夯施工和成本過高、效率太低而被強夯界放棄。
三、強夯施工要點
  1.強夯施工應屬于動態信息化的施工方式,強夯參數的選擇應根據工程的實際地質情況及規范的經驗取值初步確定強夯參數,通過試夯時的綜合檢測手段驗證取值。
2.單點夯擊數除按現場試夯得到的夯擊沉量關系確定,且同時施工現場應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過大隆起 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提錘困難。
3.地基土中孔隙水壓力消散有一個過程,對滲透性差的土地基一定要有一個間隔時間。滲透性好的地基可連續夯擊,但在具體施工中最好有不小于72小時的間隙時間。
4.對深層加固完畢進行“滿夯”要注意錘印按1/3相互搭接。
5.及時排除夯坑及場區內積水,做好測量及檢驗工作,認真做好記錄。
6.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區域嚴禁閑人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