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 寧海專利申請
寧海專利申請 寧海商標注冊 寧海百川商標事務所
電話:0574-65263998 13056991333 林小姐
網址:www.baichuanip.com
關于印發《寧波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表人:admin 發表時間:2011-01-19 13:56
各縣(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四區二島”管委會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財政局:
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中的作用,著力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加快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研究制訂了《寧波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寧波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甬黨[2010]6號),深入貫徹實施《寧波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9-2020年)》(甬政發[2009]108號),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中的作用,著力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專利授權資助
第一條 本市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涉外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可以獲得授權專利資助。
第二條 專利授權資助申領的對象為第一專利權人地址在本市轄區內的個人、社會團體和注冊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 資助額度
(一)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2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1000元。
(二)在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6萬元,在其它國家和地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萬元。涉外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每件資助1萬元。同一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在不同國家、地區獲得授權,按一件計。
(三)專利授權資助資金由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市本級財政承擔50%),由專利權人所屬縣(市)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代為發放。
第四條 專利權人申領專利授權資助的,應當在所在地縣(市)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暫住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團體登記證)及復印件;
(二)專利證書及復印件;
(三)申請涉外專利授權資助的,另填《寧波市涉外專利授權資助申請表》。
涉外專利授權資助由所屬縣(市)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匯總并簽署意見后報市知識產權局辦理。
第二章 專利示范企業資助
第五條 專利示范企業資助是指專利技術產業化效果顯著并被認定為市級專利示范企業后享有的資助。
第六條 專利示范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單位,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產權清晰;
(二)企業近兩年擁有各類授權專利12件以上(其中,發明專利1件或實用新型專利3件以上),或發明專利3件以上;
(三)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高技術服務業,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達到3%以上;
(四)符合寧波技術和產業政策,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近兩年連續盈利,企業總銷售額年增長10%以上;
(五)企業含專利技術的產品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且含專利技術的產品年銷售額占總銷售額的50%以上;
(六)企業專利管理機構、專利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獎酬制度、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培訓計劃和培訓方案落實;
(七)企業在近兩年中沒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第七條 新認定的市專利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在新認定的市專利示范企業中,為突出專利技術產業化導向,含專利技術的產品銷售額占總銷售額在70%以上,且企業總銷售年增長率在20%以上的,再給予10萬元資助。
列入省級專利示范企業的,補足40萬元。列入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補足60萬元。
資助資金主要用于企業開展專利管理體系建設及專利保護等工作。資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第八條 發明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可申報寧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具體參照《寧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第九條 高新技術企業符合市專利示范企業條件,可獲市專利示范企業稱號,且可參加省級、國家級示范企業的申報,但不再享受第七條所列省、市專利示范企業資助。
第十條 市專利示范企業申報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