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伊朗不接受我國的標準,中國出口公司發貨前不得不與國際商檢公司聯系,出具符合伊方要求的有關檢驗證書和測試報告,然后交給買方去辦理報關手續,從而增加了成本,延長了周期,對我出口造成較大影響。除
此之外,伊朗對我向其出口的其他產品也采用同樣政策。
VOC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向認證機構提交申請;
2. 認證機構受理申請,并將檢測任務下達給指定的檢測實驗室;
3. 實驗室對產品進行檢測;
4. 檢測合格后對產品進行驗貨;
5. 驗貨合格后認證機構簽發 VOC 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