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聽說過這樣的故事:某某公司將要開發一套大型的先進的  ERP  系統。這套系統將要取代三分之一的公司里現有的軟件開發系統,可以消減二分之一的費用,每個人都會因此受益而高興。但現實中,這個項目超期  2  年還未完工,花掉的費用比原先預想的多出  2  倍,最終做成的系統就是一堆垃圾。
于是,追責行動開始了。開發商用瀑布開發模式忽悠客戶,收取了高額的需求變更費。軟件購買者不知道如何在一個信息系統里扮演客戶。需求說明書沒寫好/不詳細/不嚴格/太寬泛。顧問從一開始就不稱職。等等等等。
在失敗的軟件開發項目中,上面說的各種因素都有可能,但有一個因素卻是幾乎在所有失敗的項目中普遍存在的:軟件購買方并不是軟件的用戶。
這個簡單的事實卻隱含著巨大的禍根。是否聽到過“客戶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的話?必然,因為他們的確不是真正的客戶。大部分的軟件項目都幾乎完全沒有按照最終用戶的思維模式去開發。它們的需求要么來自  CTO  的自負,要么來自  CTO  的一個碰巧開了一個軟件開發公司的泥瓦匠兄弟的大腦,或者就是因為投標的價格過低所致。不管怎樣,軟件設計總是要符合開發商的最大利益,并迎合購買方決策者的喜好,卻跟真正使用這個系統的人無關。鄭州軟件開發公司:http://www.yeloon.com/html/jian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