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是指發聲體做無規則振動時發出的聲音。聲音由物體的振動產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質(如固體、液體、氣體)中進行傳播。通常所說的噪聲污染是指人為造成的。從生理學觀點來看,凡是干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以及對你所要聽的聲音產生干擾的聲音,即不需要的聲音,統稱為噪聲。當噪聲對人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就形成噪聲污染。產業革命以來,各種機械設備的創造和使用,給人類帶來了繁榮和進步,但同時也產生了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強的噪聲。噪聲不但會對聽力造成損傷,還能誘發多種致癌致命的疾病,也對人們的生活工作有所干擾 噪聲污染按聲源的機械特點可分為:氣體擾動產生的噪聲、固體振動產生的噪聲、液體撞擊產生的噪聲以及電磁作用產生的電磁噪聲。 噪聲按時間變化的屬性可分為:穩態噪聲、非穩態噪聲、起伏噪聲、間歇噪聲以及脈沖噪聲等。 噪聲有自然現象引起的(見自然界噪聲),也有人為造成的。故也分為自然噪聲和人造噪聲。 噪聲來源 ⑴交通噪聲:包括機動車輛、船舶、地鐵、火車、飛機等發出的噪聲。由于機動車輛數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聲成為城市的主要噪聲來源。 ⑵工業噪聲:工廠的各種設備產生的噪聲。工業噪聲的聲級一般較高,對工人及周圍居民帶來較大的影響。 ⑶建筑噪聲:主要來源于建筑機械發出的噪聲。建筑噪聲的特點是強度較大,且多發生在人口密集地區,因此嚴重影響居民的休息與生活。 ⑷社會噪聲:包括人們的社會活動和家用電器、音響設備發出的噪聲。這些設備的噪聲級雖然不高,但由于和人們的日常生活聯系密切,使人們在休息時得不到安靜,尤為讓人煩惱,極易引起鄰里糾紛。 (5)家庭生活噪聲污染等 噪聲污染對人、動物、儀器儀表以及建筑物均構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噪聲的頻率、強度及暴露時間,噪聲危害主要包括: 噪聲對聽力的損傷 噪聲能誘發多種疾病 噪聲對生活工作的干擾 噪聲對動物的影響 噪聲對設備和結構危害 項目名稱 檢測環境 檢測依據 噪聲 城市區域環境 GB3096-2008 噪聲 鐵路邊界 GB12525-90 噪聲 建筑施工廠界 GB12524-90 噪聲 工廠企業廠界環境 GB12348-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