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消防水炮 移動消防水炮 山東移動消防水炮
移動式消防水炮適用于火場離水源較遠,消防車不能進入的空間;用于撲滅一般固體物質火災和油類火災,也用于油罐的冷卻降溫;該炮具有流量可調射程遠,功能多,體積小,性能好的特點,是常規消防車、油輪、碼頭等場所理想的消防配套產品;該移動式消防炮主要由移動地盤、拖把、進水管、回轉體、炮頭等機構組成;配有兩個直徑65進水口;在同一壓力下,水炮的流量可調整,并可實施直流至90度水霧射流的無極調節,起到更好的滅火降溫效果;具有很好的滅火性能;
移動式消防水炮
技術參數表
型號規格
PSY20
PSY30
PSY40
流量(L/S)
20
30
40
額定工作壓力(Mpa)
≤1.0
射程(m)
≥48
≥55
≥60
仰角(°)
30-70
回轉角(°)
≥90
進水接口型號×數量
KY65×2
供應消防水炮 移動消防水炮 山東移動消防水炮
1. 系統設置
1一般規定
1 供水管道應與生產、生活用水管道分開。
2 供水管道不宜與泡沫混合液的供給管道合用。寒冷地區的濕式供水管道應采取防凍保護措施,干式管道應設排除管道內積水和空氣的設施。管道設計應滿足設計流量、壓力和開啟至噴射的時間等要求。
3消防水源的容量不應小于規定滅火時間和冷卻時間內需要同時使用水炮、泡沫炮、保護水幕噴頭等用水量及供水管道內充水量之和。該容量可減去規定滅火時間和冷卻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4 消防水泵的供水壓力應能滿足系統中水炮、泡沫炮噴射壓力的要求。
5 滅火劑及加壓氣體的補給時間不宜大于48h。
6 水炮系統和泡沫炮系統從啟動至泡沫噴射水或泡沫的時間不應大于5min,干粉炮系統從啟動至炮口噴射干粉的時間不應大于2min。
2供應消防水炮 移動消防水炮 山東移動消防水炮 布置
1 室內移動消防水炮的布置數量不應少于兩門,其布置高度應保證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結構件的影響,并應能使兩門水炮的水射流同時到達被保護區的任一部份。
室內系統應采用濕式給水系統,消防炮位處應設置消防水泵啟動按鈕。
設置消防炮平臺時,其結構強度應能滿足消防炮噴射反作用力的要求,結構設計應能滿足消防炮正常使用要求。
2 室外移動消防水炮的布置應能使消防炮射流完全覆蓋被保護場所及被保護物,且應滿足滅火強度及冷卻強度的要求。
3移動消防水炮應設置在被保護場所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4當滅火對象高度較高、面積較大時,或在消防炮的射流受到較高大障礙物的阻擋時,應設置消防炮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