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運輸量確定方法編制運輸計劃的關鍵是確定貨物的計劃運量,主要有四種方法。①平衡法:按大宗貨物種類進行產量、銷量和運輸量的平衡,計算確定貨物計劃運量。②系數法:首先根據有關統計資料測算各種大宗貨物的運輸系數,然后以各種貨物的計劃生產量乘以各自的運輸系數,確定貨物計劃運量。③比例法:對品類繁多、托運者分散的貨物,根據歷年統計資料,綜合計算其逐年增減趨勢和比例,按此比例推算計劃運量。④定額法:對各種大宗貨物分別根據各生產單位的材料消耗定額及其計劃產量推算它們的計劃運量。不論采取哪種方法,在確定計劃運量時都應同時測算其平均運距,據以確定貨物的計劃周轉量。
 
貨運事故賠償分限額賠償和實際損失賠償兩種。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責任限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尚未規定賠償責任限額的,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在保價運輸中,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實際損失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于聲明價格的,按聲明價格賠償;貨物能修復的,按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賠償。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