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嘉善注冊一個小型的服務公司,我想租用我朋友公司的注冊地址來申請,我
朋友的公司注冊地址也在這里,請問租用可以嗎
工商注冊的時候管理不是很嚴格,注冊一兩個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注冊太多的公司就
不好說了。
為落實嘉善市“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建設宜居城市”的總體目標,維護人民群眾
的生活環境,結合現階段我市環境整治工作的具體要求,近日,嘉善市工商局決定
,自6月19日起對各類市場主體(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注冊提交的住所
使用證明文件從嚴審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暫停利用居民住宅從事經營活動的登記注冊
(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時提交的住所使用證明文件中,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
》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的,不予登記注冊;對購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所
有權證》的,其提交的購房合同中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的,不
予登記注冊;對《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無法辨別為住宅或
商業用的(如商住、綜合等),不予登記注冊。
(二)市場主體申請從事的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項目并已取得審批部門批準的,
如其登記時使用的房屋為“住宅”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三)經營范圍含有“房屋租賃”、“出租房屋”、“寫字間出租”、“出租場地
”、“出租商業設施”等類似項目的企業為其他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提供住所使用證
明的,登記機關通過查閱企業登記檔案能夠確認該房屋為“住宅”用途的,不予登
記注冊;企業登記檔案未記載的,除要求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外,還應要求其提
交《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提交房屋主管部門出具的權屬
證明文件,確認該房屋是否為“住宅”,對屬“住宅”用途的房屋不予登記注冊。
(四)按照有關規定,企業在住所外設立的不單獨辦理營業登記的倉庫、車間需向
所在地的工商所辦理備案,倉庫、車間備案時提交的房屋使用證明中房屋用途為“
住宅”的,不予備案。
(五)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使用的房屋已由“住宅”改變為其他使用用途的(見附件
《房屋使用用途分類附表》,其中軍事、其他類除外),在提交房屋主管部門出具
的證明文件后,可予辦理登記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