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水堵——閉水試驗程序詳解: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后,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后,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
閉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30分鐘,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鐘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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