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處 四川外資企業代表處 成都天勤 外國企業 業務代表工作職責 1、 完成所轄地區的促銷推廣目標; 2、 負責所轄區域終端管理; 3、 協助經銷商進行渠道分銷覆蓋; 4、 協助經銷商制定進貨計劃; 5、 維持價格秩序,控制貨物流量、流向; 6、 對公司促銷品進行控制管理; 7、 及時反饋商務信息; 8、 監控廣告計劃的實施; 9、 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報請,并提出解決或改進措施。 外國企業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處。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最初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后(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 一般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代表外國企業進行外國企業的業務范圍內的聯絡、產品推廣、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但是,如果中國和該外國企業所在國政府簽訂有雙邊條約,該雙邊條約明確規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以在華從事直接經營活動的,則應當按照這些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