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坑設計文件中應明確基坑支護監測的要求,包括監測項目、測點布置、觀測精度、觀測頻率和臨界狀態報警值等。基坑監測單位必須制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目的、監測內容、測點布置、觀測方法、監測項目報警值、監測結果處理要求和監測結果反饋制度等。監測內容和觀測項目、頻率、數量、方法等見附表3-1、3-2。二、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加強觀測,加大監測頻率,并及時向建設、施工、監理、設計、質量監督等部門報告監測成果。1、監測項目的監測值達到報警標準;2、監測項目的監測值變化過大或者速率加快;3、出現超深開挖、超長開挖、未及時加撐等不按設計工況施工的情況;4、基坑及周圍環境中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市政管道出現滲漏;5、基坑附近地面荷載突然增大;6、支護結構出現開裂;7、鄰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現大量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開裂;8、基坑底部、坡體或圍護結構出現管涌、流沙現象。三、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及時報警;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停工,并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圍環境中的保護對象采取應急措施。1、出現了基坑工程設計方案、監測方案確定的報警情況,監測項目實測值達到設計監控報警值;2、基坑支護結構或后面土體的最大位移大于附表3-3的規定,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連續三日大于3mm/d;3、基坑支護結構的支撐或錨桿體系中有個別構件出現應力劇增、壓屈、斷裂、松弛或拔出跡象;4、已有建筑物的不均勻沉降已大于現行的地基基礎設計規范規定的允許值,或建筑物的傾斜速率已連續三天大于0.0001H/d;5、已有建筑物的砌體部分出現寬度大于3mm的變形裂縫;或其附近地面出現15mm的裂縫;且上述裂縫尚可能發展;6、基坑底部或周圍土體出現可能導致剪切破壞的跡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安全的征兆(流砂、管涌等)。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上海)有限公司   房屋質量檢測站 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楊浦區國權路43號財富國際廣場銀座(200433) 房屋檢測,抗震鑒定,工程設計,EPC工程總承包,地產開發 聯系人:張海輝   1861639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