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可見光5-10分鐘后,于暗處可持續發光15小時以上,初始亮度接近,無限次重復使用;無毒無害、無放射性、綠色環保。
特 點:優異的阻燃、耐水、耐油、耐化學品性能;光澤度高、透明度好、尺寸穩定、不含增塑劑、抗張強度高、耐撕裂度及挺度優異。
用于船舶緊急疏散通道指示、標志線、樓梯標識、走道、地面標識、墻面標識、甲板方向、救生設備標識、消防設備標識等,指導人們在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及時處理或逃離船艙到達安全區域。
安裝說明
應在距離地面300mm以內的范圍內連續設置發光船用安全標志,用來指示樓梯、各種出口、逃生通道艙門、拐角、十字路口等處的逃生疏散路線。
所有出口都應設置發光出口標志,其位置是門的把手下端300mm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