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起,商業銀行什么服務需要收費,收多少錢,都要一一向消費者明白告知。記者昨從湖州市物價部門獲悉,根據省物價局《關于規范商業銀行服務價格明碼標價的通知》,從4月1日起,凡在湖州市設點的商業銀行,如果提供服務并收費的,應當實行明碼標價。
據湖州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商業銀行在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服務之前,應向金融消費者明確告知相關服務項目、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終止日期),不能強制或者變相強制金融消費者接受服務,未標明的費用不得收取。列入明碼標價范圍的服務項目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
從下月起商業銀行應在營業場所實行明碼標價,并且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時,在商業銀行的網站上也要及時公布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湖州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服務價格和適用對象。
現在使用銀行自助服務的湖州市民越來越多,對此湖州市物價部門表示今后商業銀行使用電子銀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務的,在收取服務費用之前,應當在自助渠道使用區域的醒目位置明示服務價格,從而保證消費者對相關服務的選擇權。而商業銀行實行服務價格優惠活動時,也應明確標明優惠活動的起止日期、優惠前、后的服務價格,有優惠條件限制的還應當標明優惠條件等。
據悉,政策性銀行、城湖州市信用社、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郵政儲蓄機構及其他金融機構,也參照這一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