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足浴行業沒有明確的衛生管理規范,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不過,今后的足浴店經營要有章法了。3月12日,記者從衢州市衛生監督所獲悉,自去年5月1日起施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浙江省足浴場所衛生規范》和浙江省衛生廳的相關規定,從現在開始,嚴格按上述新規辦事,今后足浴店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才能開業經營。
這些規定的出臺,給足浴店經營扣上了緊箍咒,也給消費者的健康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鎖。
一客一換一消毒
“根據新規,對于客人使用的毛巾、墊巾等公共用品都必須一客一換,一客一消毒,這是最起碼的衛生保障。”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吳世泉說,此前,由于足浴店的管理沒有明確歸屬,到底該達到怎樣的衛生條件更沒有明確的標準,但是,去年9月,省里出臺了《浙江省足浴場所衛生規范》,對其進行了規范。據介紹,諸如修腳刀具等足浴店的公共用品如果消毒不徹底,極易造成顧客間的交叉感染。
事實上,根據規定,除了毛巾、墊巾等,飲具、拖鞋、足浴用容器和修腳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也必須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足浴店工作人員需持健康證上崗。
以往,在足浴店工作的技師,人們普遍只知曉他們需擁有一定的技術資質,如今,要從事該行業,也必須要有健康證。
除此之外,供足浴使用的席位平均面積不得低于4平方米/個,并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同時,足浴場所應當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足浴間、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間、儲藏室、公共衛生間、工作準備間、更衣室等功能間。
今后無證經營要受罰
據了解,衢州市區共有90余家正規的足浴店,已有過半數足浴店辦理了衛生許可證,其他的正在辦理過程中。
去年5月份全省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規定,足浴場所納入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發證與監督管理范疇。市衛生監督所在全省率先行動,及時召開了市區范圍足浴場所負責人動員培訓會議,對其進行培訓,讓他們了解細則和今后的從業規范,并進行監督檢查。
經過一段時間后,如果有足浴店仍不按照細則規定進行整改,拒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則會對其進行處罰。
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的足浴店
“門面大”“裝修好”“技術好”是不少市民選擇足浴店的條件,事實上,對于足浴來說,健康衛生也非常重要。
市衛生監督所提醒,除了門面、裝修、技術等條件外,市民盡量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的足浴店。
“現在,我們要求足浴店把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懸掛在醒目處,供客人監督。”吳世泉說,每個人到足浴城洗腳,無非是想通過足浴來獲得身心健康,如果選擇沒有健康證的足浴場所,說明服務人員健康不合格,如此一來,不但得不到健康,反而可能帶來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