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臺縣職工醫療保險大額自負費用補助規定》出臺,明確天臺職工醫保自負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可以按比例給予“二次”報銷。其中,退休人員補助60%,未退休人員補助50%。
該規定的補助對象為天臺縣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其中,年度內有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記錄的,不列為該年度的補助對象。另外,已參加公務員補助的人員,不列入補助對象。
據悉,補助所需資金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歷年盈余基金中列支。歷年盈余資金不足支付時,按實際結余情況確定補助比例。
符合補助條件的參保人員,其在同一個醫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醫保基金開支范圍的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自負的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按退休人員60%、未退休人員50%的比例給予補助。
“比如說,一名在職員工個人自負部分為1.5萬元,那么他還有5000元可以進行‘二次’報銷,也就是能拿到2500元的補助金額。”工作人員說,如果該職工已獲得財政補助或其他社會(醫療)救助了,那么,差額部分可列入補助范圍。
據介紹,該項補助將按照醫保年度結算,縣社保中心會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年度大額自負費用補助的審核支付。本年度的個人自負費用從2013年7月1日開始計算。
工作人員提醒說,因信息系統原因,今年7月份后審核支付上一年度大額自負費用補助,屆時將告知補助對象,以后年度由系統自動審核支付,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