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箭3號”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開展以來成效顯著,截至11月3日,全市已查獲68條環境違法犯罪線索,向公安部門移送9起案件、其中涉刑案件7起,聯合法院查封16家企業。
“綠箭3號” 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今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溫州市環保局聯合市公安局、農業局開展“綠箭3號”行動。重點對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產業集聚區、污水(固廢)處理設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情況、園區以外在生產的各類重污染行業企業、全市重點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重點環境信訪投訴問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蔡克表示,近年來,溫州市環境執法始終處于高壓態勢,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全市各類環境矛盾糾紛、環境違法行為仍然多發,群眾環境滿意度仍然不高,環境投訴舉報長期在高位運行。因此,環境執法仍需不斷強化執法查處力度,持續營造高壓執法態勢。
“溫州力度” 多項執法成績列全省第一
今年1至9月份,全市環境行政處罰共立案1303起、列全省第一;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違法案件156起、列全省第一;公安部門刑拘216人、列全省第一。
2014年全市環保部門向公安部門移送涉刑環境案件284起、刑拘495人,刑拘人數約占全國1/5、全省1/3、居全國地級市之首。
2012、2013年全市環境行政處罰金額連續兩年突破7000萬元、居全省第一。
“有獎舉報”違法行為
溫州市環保部門于去年開始實行“有獎舉報”、“你點我查”等制度,實施以來,全市共獎勵15人,金額共計55000元。
舉報類型
一、舉報下列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經環保部門調查屬實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國家明令取締的非法小造紙、小制革、小印染、小電鍍、小鋼鐵、小煉油、小化工等“十五小”和“新五小”工場。
二、舉報下列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之一,經環保部門調查屬實并作出行政處罰的,給予舉報人處罰金額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0元。
1、未經環保部門批準、在二級以上飲用水源保護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2、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車、滲井等方式偷排工業廢水、廢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
3、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交由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處置以及無證收集、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
4、擅自拆除、閑置污染處理設施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的;
5、擅自增加重污染(含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合成革、化工六大行業)工序、車間,并正式投入生產的;
6、其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