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發布新修訂的《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該《預案》將突發輻射事件分為I級、Ⅱ級、Ⅲ級、Ⅳ級,對應的預警級別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對初步認定為重大或者特別重大輻射事件的,事發地縣(市、區)環保部門應當在30分鐘內報告。
輻射事件分四級
一旦發生輻射環境污染,如何區分嚴重程度?
根據《預案》,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分為I級、Ⅱ級、Ⅲ級、Ⅳ級,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特別重大輻射事件(I級),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嚴重環境輻射污染事故;對我市轄區內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范圍輻射環境影響的航天器墜落事件或轄區外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
重大輻射事件(Ⅱ級):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較大輻射事件(Ⅲ級):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一般輻射事件(Ⅳ級):IV、V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其他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
發生I級或Ⅱ級輻射事件,30分鐘內報告
《預案》還明確了發生突發輻射事件時的信息報告時限。對初步認定為一般或者較大輻射事件的,事發地縣(市、區)環保部門應當在一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對初步認定為重大或者特別重大輻射事件的,事發地縣(市、區)環保部門應當在30分鐘內向本級政府、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報告,同時上報環保部。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由調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治安維護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援組、宣傳教育組組成。
根據《預案》,輻射重點縣(市、區)和輻射使用單位必須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輻射事故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