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共建是廣東省促進粵東西北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將珠三角先進生產力引入粵東西北,幫助粵東西北地區站在一個高的起點上,實現高水平跨越式發展。日前,廣東省財政廳出臺《關于支持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的財政扶持政策》(下稱“扶持政策”),發揮財政手段作用,統籌安排省市財政資金對省內企業共建予以獎補,并對實行產業共建項目經濟利益雙方政府共享,從而強化產業跨區域對接和產業協同發展。
總體目標
1600個項目“搬家落戶”
扶持政策提出爭取到2018年,累計推動珠三角地區1600個項目轉移落戶粵東西北地區,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完成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3000億元,占粵東西北地區工業經濟比重達到35%以上。到2020年,省產業園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4400億元,占粵東西北地區工業經濟比重達到40%以上。
扶持政策還提出,為引導構建粵東西北創新型經濟體系框架,爭取到2018年,粵東西北地區主要創新指標實現較快增長,地區R&D(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占地區GDP比重達1.4%;到2020年,地區R&D經費投入占地區GDP比重達1.5%。
獎補重點
重點項目可享疊加獎勵
扶持政策的一大特點是突出獎補重點,對珠三角轉移企業給予普惠性獎補以及對技術含量較高、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優質項目予以一次性疊加獎補。
普惠性獎補:普惠性獎補的獎補方式在參照國家中西部所得稅優惠政策(對鼓勵類產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加大力度,從企業入園投產當年度起,按企業對園區所在地財政貢獻情況連續獎補5年。
一次性疊加獎補:對于那些技術含量較高、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優質項目在粵東西北產業共建的,還可在普惠性獎補的基礎上享受疊加獎勵。具體包括,大型骨干企業、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含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業)在粵東西北省產業園投資(控股)制造業企業,按企業或項目在園區內實際新增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30%比例按年度予以獎勵,累計不超過1億元。
隨同企業總部或生產性環節一起轉移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每家一次性獎勵300萬元至1000萬元,分支機構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至300萬元。轉移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省級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整體轉移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按企業在粵東西北地區實際新增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30%比例按年度予以獎勵,每家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共享共建
轉出地也可共享利益
扶持政策的另一大特點,是突出共享共建,以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為調動轉出企業的積極性,轉出企業將項目轉移到粵東西北地區所得經濟利益將不低于轉移到我國中西部地區。為推動同一產業、同一企業在珠三角和粵東西北跨區域布局發展,調動轉出地政府的積極性,轉出地和承接地政府將可以通過協議實現經濟利益共享。
扶持政策提出,珠三角地區政府直接組織參與推進產業轉移項目共建工作,可在產業共建雙方政府協商一致的原則上,按照一定比例分享該項目實現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