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網絡犯罪大數據報告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發布《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報告分為兩個部分:網絡犯罪案件基本情況和特征分析、網絡詐騙案件基本情況和特征分析。
網絡犯罪案件量及占比逐年上升
2016年至2018年,全國各級法院一審審結的網絡犯罪案件共計4.8萬余件,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的占比為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
2016年網絡犯罪案件占當年刑事案件的1.15%;2017年案件量同比上升32.58%,占比上升0.24個百分點;2018年案件顯著增加,同比升幅為50.91%,占比繼續上升0.63個百分點。
大部分網絡犯罪案件分布于東南沿海
2016年至2018年,全國人民法院審結網絡犯罪案件自東向西減少趨勢明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大直轄市人民法院審結網絡犯罪案件相對較少,案件量之和在全國法院審結案件中占6.81%。
排名靠前的地區大多位于東南沿海,第二序列多分布在東南部非沿海地區及東北部沿海地區,第三序列主要位于我國中部地區,西部地區案件量占比較小。
各地網絡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為0.72%至2.42%不等,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占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山西、新疆、北京雖然案件量較少,但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較高。案件量排名靠前的河南、四川等地,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案件占比低于全國平均值。
3/4的網絡犯罪被告人在20至40周歲
網絡犯罪案件被告人年齡主要分布在20周歲至40周歲,占比約為76.96%。其中,年齡為28周歲的被告人最多,約占全部被告人數的5.97%。18周歲以下未成年被告人占比為0.82%。
從年度趨勢來看,網絡犯罪案件中20周歲以上未滿40周歲的被告人占比最大,且總體上呈逐年上升趨勢。未滿18周歲的被告人和40周歲以上未滿50周歲的被告人占比均逐年降低。
30%以上的網絡犯罪案件涉及詐騙罪
2016年至2018年,全國網絡犯罪案件共涉及258個罪名,其中詐騙案件量占比最高,為31.83%;其次為開設賭場罪,案件量占比為10.45%。
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愈發嚴重在全部詐騙案件中,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案件約占13.12%,遠超全部刑事案件中網絡犯罪案件的占比(1.54%)。
網絡詐騙案件在詐騙案件中占比呈逐年上升趨勢,2017年僅占7.67%,2018年占比達到17.61%,同比升幅也遠超全部刑事案件中網絡犯罪案件占比的升幅。
微信成網絡詐騙犯罪使用最頻繁工具
2016年至2018年,網絡詐騙案件被告人主要利用的虛擬犯罪工具為微信、QQ、支付寶等,占比分別為42.21%、35.23%和15.28%。
利用微信實施詐騙的案件在全部網絡詐騙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快速提高,到2017年已有趕超QQ之勢,而隨著QQ占比的降低,2018年微信占比超過QQ約20個百分點。微信的普及使其成為2018年網絡詐騙犯罪分子使用較為頻繁的工具。
招聘類型案件占比逐年上升
被告人在實施網絡詐騙案件時,多以冒充他人身份、招聘、征婚交友、廣告、購物(在購物過程中)等方式或話術來欺騙受害人,其中冒充類型的案件占比最高,約占31.52%。
19.4%的網絡詐騙案件中,被告人以招聘、招工、高額報酬等理由吸引受害人,此類案件在網絡詐騙案件中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趨勢。
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
在冒充類手段中,網絡詐騙案件被告人多冒充女性、熟人、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從業人員、客服或快遞等身份,在網絡詐騙案件中占比分別為24.31%、19.16%、14.75%、13.64%、9.15%。
除此之外,被告人還會冒充買賣一方、銀行、專業人士、軍人、境外身份、通信運營企業、航空公司、學生、黑社會等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