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4月21日訊 4月20日,市建設規劃局網站公布一份最新文件。這份名為《臺州市房地產經紀機構誠信評價辦法》的文件,正式出臺時間為4月15日,《辦法》明確了對于房產中介機構的信用評價標準,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
房地產經紀機構誠信評價以年度為一個評價時段。時段屆滿,重新開始新的評價,但保留前3年的評價結果,供公眾查詢。
如果說,國家一系列的房產政策調控,給臺州的房產中介市場吹來一陣陣“寒流”的話,那么《辦法》的出臺,則意味著臺州房產中介行業洗牌已經到來。
行業洗牌在所難免
一間10平方米不到的小屋,一張桌子、一張椅子、一臺電腦、一部電話、一塊用粉筆寫滿房源信息的黑板——這幾乎是臺州大部分中小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全部硬件。在樓市景氣的時候,幾乎每一間簡陋的中介所內都有一筆筆數額巨大的交易成交。
而中介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正是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也正是因為信息的不對稱,成為了人們對于房產中介最為詬病的地方。
去年的“房票門”更是直接將房產中介推上了風口浪尖,對于房產中介的監管也成為了政府部門的當務之急。
《辦法》的出臺,意味著政府將加強對于房產中介機構的監管。
信用評價詳細辦法
《辦法》明確了對于房地產經紀機構誠信的評價標準,采用誠信分值計算方法。一系列違規的經營方式都成為減分指標——
包括,在房地產經紀合同中設置不公平或者模糊條款,逃避應當承擔的責任,侵害委托人權益;違反有關規定或者行業公約標準亂收費;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的;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房地產經紀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不向交易當事人說明和書面告知規定事項;推介期房,發布“直改名”、“公司價加價”等違法信息;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等30項指標。
違反某一項規定,則減去相應的分數。
評價為差,停止辦理業務
在一個年度評價的時段內,誠信分值大于等于100分為優秀,在80分到100分之間為良好,處于60分與80分之間為一般狀態,小于60分的則為差。
在獎懲措施上,狀態評價為優秀和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作為房地產經紀行業評先選優以及重點扶持對象。
評價為一般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對其相關業務辦理要嚴格審查并加強日常監管;評價為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則停止辦理相關業務,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抄告工商、價格、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臺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