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5月05日訊 近日,我市正式公布2011年度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根據規定,臺州市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7149.8元的為低收入家庭。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家庭成員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區常住城市居民戶口(指非農業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及以上;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862.35元;三是家庭現有房產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6.5平方米(含16.5平方米)或2人以下(含2人)家庭現有房產建筑面積低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家庭成員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區常住城市居民戶口(指非農業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現有房產建筑面積低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149.8元。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到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列入住房保障“兩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