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二、間接費
  由規費、企業管理費組成。
  (一)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
  1.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3.社會保障費
  (1)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3)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建筑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筑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二)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筑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10.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1.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2.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等。
  三、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四、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4.簡述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構成。
  答: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指從工程籌建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整個建設期間,除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和設備、工器具購置費以外的,為保證工程建設順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夠正常發揮效用而發生的一些費用。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按其內容大體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土地使用費,包括農用土地征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農用土地征用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土地管理費、耕地占用稅等組成,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由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組成。
  第二類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臨時設施費、工程監理費、工程保險費、供電貼費、施工機構遷移費、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其他費。
  第三類是與未來企業生產和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聯合試運轉費、生產準備費、辦公和生活家具購置費。
 
 
 
第三章  建設工程投資確定的依據
1.簡述建設工程投資確定的依據。
  答:建設工程投資確定的依據是指進行建設工程投資確定所必需的基礎數據和資料,主要包括工程定代理申報工程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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