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溫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報考公共營養師考試
關于加強營養改善工作
推行公共營養師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衛生局、教育局:
根據衛生部《營養改善工作管理辦法》(衛疾控發〔2010〕73號)精神,為促進我市營養改善工作,提高全市居民營養質量與身體健康水平,經研究,在全市醫院、幼兒園、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食堂及餐飲服務業推行公共營養師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加強營養改善工作,推行公共營養師制度,是提高全民營養水平,增加人民身體健康,提高國民整體素質的迫切要求。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快速發展,我市的城鄉居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健康意識逐步增強,對食物多樣化、優質化需求明顯增加,對食物安全衛生要求也不斷提高。為此,急需加強對居民食物與營養的指導工作,預防營養性疾病,改變城鄉居民因膳食不平衡或營養過剩導致疾病迅速增多的狀況,切實提高我市城鄉居民身體素質。
二、公共營養師配備要求
(一)全市食品衛生量化分級A級單位應配備2人以上持有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B級單位應配備1人以上持有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全市企事業、廠礦食堂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配備1人以上持有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全市醫院及保健機構凡從事臨床營養工作的醫師和臨床營養科室的人員應持有公共營業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公共營養師申報條件
公共營養師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公共營養師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職業工作2年以上。
培訓目標:
1、教會學員為自己和家人的提供個性化營養健康管理,根據家人的不同營養需要,結合食物營養的成分編制食譜和菜譜,享受健康飲食讓家人遠離營養疾病,健康快樂的生活。
2、教會學員正確認識自己的營養需要,對食品、保健食品進行營養評價和選購,指導身邊的朋友或家人通過合理的膳食調理達到減少或得各類營養疾病的機率。
3、教會學員懂得真正愛自己,通過合理的飲食及健康管理吃出美貌與健康。
4、能夠在營養指導工作中發揮營養的專業指導,針對不同年齡和生理狀況人群或是對患有肥胖、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等常見慢性疾病進行營養咨詢和飲食宣教,為全民健康做出貢獻。
『收費標準』
公共營養師二級:4380元/人,總課時144個。
公共營養師三級:3280元/人,總課時104個。
費用包含(報名費,教材費,網絡學習平臺帳戶費,培訓費,考試費,證書費用)。
中心承諾:考試成績不通過的,只需交納補考費,免費參加下一期的培訓,不再收取培訓費。
『報名資料』
學歷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交彩照單,2寸各2張,
『聯系方式』
地址:溫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201室(矮凳橋78號)
聯系人: 15167863492 金老師 QQ991441952
特別提醒:開課在即,小班化教育,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公交路線:乘坐108路燈具市場站下車,乘坐3、6、11、28、43、51、65、102、105、106、201、202、206路垟兒路口站下車,乘坐1、2、8、15、18、21、26、101、208路灰橋站下車。
乘坐11、29、33、38、41、42、45、65、71、102、205、206、207路加到十八家支路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