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對于多數的電子電器類產品來說,通常要求適合的指令有:
LVD(LOW VOLTAGE DIRECTIVE的縮寫)指令,又稱低電壓指令,即89/336/EEC。
EMC(ELECTROMAGNETIC DIRECTIVE)指令,又稱電磁兼容指令,即2004/108/EEC。
加貼“CE”標志的相關要求
“CE”標志無處不在,由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所有產品在投放市場前都必須加貼“CE”標志,所有從其他國家進口的使用過的產品及所有經過重大修改的產品(可視為新產品)上市前都要求加貼“CE”標志。
“CE”標志必須加貼在顯要位置上
“CE”標志最低高度不得少于5mm,如果縮小或擴大應按比例進行
“CE”標志取代各成員國的符合標志,它表明產品符合歐洲指令(取代所有國家法規)的唯一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