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起,因徑山寺擴建工程而安置的38名被征地農民中,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據了解,因徑山寺擴建工程,周圍的38位農民需要安置,經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土征勞力安置辦公室和當地鎮村的積極努力,這38名被征地農民全部參加了養老保險(養老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到了余杭區征地農轉非人員參保優惠政策,這意味著,從下個月起,這38名被征地農民中,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做好被征地農民保障安置工作,是順利實施“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事關被征地農民利益的保障。今年以來在建設項目推進過程中,區勞保局積極推進被征地農民保障安置工作,特事特辦、提升服務水平,配合“項目建設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
為此,區勞保局首先完善征地養老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據省市的文件精神,在大量調研的基礎上,余杭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可根據自己的年齡、身體狀況等情況選擇保障方式;其次是建立養老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增長機制;為了讓參加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員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余杭區征地養老保障待遇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5%計發,并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而調整。養老待遇已從2003年的263元/月調整至目前的462元/月。
區勞保局還健全征地參保安置工作服務網絡,區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培訓力度,提高各級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鎮鄉(街道)勞動保障民政辦(科)、社區勞動保障救助室、村級勞動保障聯絡員等基層平臺在農轉非、參保、繳費及辦理退休手續等過程中,積極開展全程代理服務,有效地促進了工作的開展。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好宣傳發動,截至2010年11月,今年共辦理征地農轉非人數為九千七百余人,其中已參加養老保險(養老基本生活保障)七千三百余人。
區勞保局還推出參保安置承諾制度。為確保征地參保安置工作的有效落實,對因建設需要須提前辦理供地手續但人員未參保安置的,在參保安置資金足額繳納到位的前提下,所在鎮鄉、街道須書面承諾參保安置工作辦結時限,從而確保項目建設、參保安置兩不誤。